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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动态

非凡体育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非凡体育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京山轻机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2年3月4日和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8,838,76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42%)已于2022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上述股份过户数量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8)。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可解锁比例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共计4,419,3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非凡体育。

  截止2023年6月28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份共计4,419,38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共计4,419,300股,剩余83股尚未售出。后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将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进行相应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本次减持的受让方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份的出售,严格遵守了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其他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9时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非凡体育,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非凡体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4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3,63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会产生短期内募集资金部分闲置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该决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0,692,782.22元,明细如下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比照前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报告期末,经考虑不同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坏账准备26,024,243.98元。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情况,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中期期末或年终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经过测算,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68,538.24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总额3,069.28万元,减少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3.6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轻机”或“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决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29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39,4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8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7.24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民币531,899,997.2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年6月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9,999,997.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22,641.48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077,355.76元。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3,63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股东收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决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实施,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保本型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大额存单、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等产品,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尽管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且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性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将密切关注所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风险防范的前提下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决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项。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11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4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余额为3,634.80万元(含利息收入)。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会产生短期内募集资金部分闲置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该决策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非凡体育,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山轻机”)董事会将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29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39,4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8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7.24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民币531,899,997.2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年6月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9,999,997.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22,641.48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077,355.7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36,347,961.24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非凡体育,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700万元系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年6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注:高端光伏组件设备扩产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30,284.65万元,与募集资金投资额29,700万元产生的差额584.65万元系由于利息收入的再次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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