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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凡体育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1,049,5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先导,以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为理念,主营业务为以工程总承包为核心的工业工程、技术开发和工业服务;在节能环保、安全和职业健康、智能制造等领域进行多元化拓展。

  2022年,公司始终把稳增长摆在首要位置,顶住钢铁行业下行压力,克服市场冲击,逆势而上,绿色低碳、国际化、数字化战略落地取得新成效,各项经济指标呈现稳中加固、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7.18亿元,同比增长18%;归属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2亿元,同比增长66.7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92%,交出了一份稳定增长亮丽的成绩单。

  2022年度共荣获省部级以上工程奖项21项,其中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1项、全国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一等奖6项、全国冶金行业工程质量奖2项、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业设计三等奖2项。2022年研发费用支出3.28亿元,同比增长19.84%;申报专利150项,其中发明专利88项,占比58.67%;累计有效专利348项,较上年末增加20.98%。全级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公司已连续16年入选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和“最大250家全球承包商”榜单,2022年度分别位列第152位和第133位。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组织的“2022年勘察设计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营业额排名”中,工程总承包营业额名列第8位,境外工程总承包营业额名列第6位。在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组织的“2022年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百强企业排名”中,年度完成营业额名列第36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中钢转债”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2﹞0010号),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中钢转债”信用等级为AA+。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非凡体育。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18日非凡体育,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96,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钢转债”,债券代码“127029”。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1.4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30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4月30日起由原来的6.03元/股调整为5.8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9月24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9月24日起由原来的6.03元/股调整为5.79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1968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0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5月20日起由原来的5.79元/股调整为5.64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19996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10月19日,中钢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10月19日起由原来的5.64元/股调整为5.54元/股。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议案》,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如“中钢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3年9月11日起重新计算,如“中钢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钢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中钢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王建、独立董事王天翼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2)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1,049,51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7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3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自我健康防疫措施。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3年5月19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平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公司《2022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2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非凡体育、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国际”“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编制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0号)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公司实际已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666,037.7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4,333,962.26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3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19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701.7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10,733.88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5,573.4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2,394.38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931.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净额227.61万元)。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非凡体育,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具体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非凡体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以下简称为“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96,000.00万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452.00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4,548.00万元,已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办理了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结息42,147.82元已转至中钢设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钢国际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